各地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北京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缴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751号)《北京市农业局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京农发〔2013〕199号),兽医全科类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1元,四科共计164元。 缴费时间 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缴费方式 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点击考试缴费功能,按规定缴费。 天津考区 报考人员可在8月1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缴费标准: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3﹞830号),兽医全科类考生缴纳考试费用164元。 缴费时间及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请于8月10日至14日期间进行缴费,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本人查询并获取到缴款码信息后,可通过网上支付或银行网点柜台进行缴费。 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报名行为负责,考试费用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河北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缴费标准:经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核定批准,2020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兽医全科类考生每人每科61元,4科考试科目缴纳考试费244元,报名费10元,共计254元。 缴费时间:8月10日-- 8月14日。 缴费方式:2020年河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按照缴费标准缴费。 山西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缴费标准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309号),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山西考区收费标准为: 报名费:每人10元。 考务费:兽医全科类考试(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每人每科46元,4科合计184元。 缴费时间 8月10—14日。 缴费方式 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时选定的考点进行现场缴费(各考点办公室咨询电话详见附件)。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内蒙古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农财发〔2016〕12号),缴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考生每人缴纳考试费244元(每科61元),收费标准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为准。报考人员于8月10日至14日到所在盟市考点办公室现场缴费。 辽宁考区 根据《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告》(辽牧通告2016年第12号),报考兽医全科类的考生应交纳考试费8月10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于8月10日至14日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全国统一,错过缴费时间则无法补缴,后果自负。 缴费流程 缴款人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在“考试缴费”栏目下点击“在线缴费”,按照页面提示输入有关信息后,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渠道完成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费的线上缴费(推荐使用IE10及IE10以上版本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低版本浏览器可能造成无法缴费)。 缴费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票据。缴款人使用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电子票服务”,电子票据会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给交款人。交款人可以登录辽宁省电子票据查验平台,进行电子票据真伪查验。 具体操作流程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可见《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费网上缴费用户操作说明》。 吉林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需先关注“吉林省财政非税收缴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财政票据-绑定手机”模块绑定考生手机号(绑定使用的手机号与缴费时所录入手机号保持一致),于8月10日-14日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考试缴费。 缴款流程 考生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选择自助平台。 1.录入网报号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登录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查询需缴款信息; 2.确认缴款信息无误后点击在线缴费,在弹出框录入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手机号,点击前往收银台缴费; 3.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认支付; 4.扫码进行支付; 5.缴款成功后可查看缴款后信息。 考生获取缴款凭证途径 1.考生缴费前关注“吉林省财政非税收缴平台”公众号:可在“财政票据-绑定手机”模块中,绑定缴款人手机号(绑定号码与缴款时录入号码要一致),缴款成功后,公众号自动推送电子发票。 2.考生缴费后关注“吉林省财政非税收缴平台”公众号:可在“财政票据-绑定手机”模块中,绑定缴款人手机号(绑定号码与缴款时录入号码要一致),缴款人根据收到的短信里电子发票信息,到“非税收缴-票据查验”模块查看电子发票。 3.电子发票打印:若考生需要纸质版电子发票可将电子发票发送到邮箱进行下载,并使用A4纸打印; 4.换开纸质发票:若缴款人需要正规纸质发票,需提供缴款信息或电子发票到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换开纸质发票。 缴费标准 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2016〕104号)规定,2020年在吉林省报名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考生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兽医综合知识考试每人244元。 江苏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农价函〔2019〕76号)核定的标准,2020年兽医全科类为每人每科50元,共4门科目合计200元。 缴费时间和方式 1.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考试江苏考区实行现场缴费。 2.缴费时间为8月10日—14日。 3.缴费地点由考生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 安徽考区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徽考区)采取网上缴费方式。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12〕90号)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13〕115号)精神,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4科)每人每科61元,共计244元。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在8月10日至14日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缴费。 福建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194号)核定的标准,我省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224元/人。 考试缴费时间和方式 审核通过的人员于8月10日至8月14日到所在设区市考点缴费(缴费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逾期未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一旦缴费概不退还。 考试费用由各设区市考点办公室统一收取后上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指定帐户。 江西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缴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收费依据见赣发改财政〔2013〕584号),4科合计每人200元。 缴费时间:8月10日—14日。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考生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缴费。 山东考区 依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重新明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牧动卫中心发〔2020〕5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每人每科51元,4科共计204元。 缴费方式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于8月10日—14日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考试缴费。 河南考区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兽医全科:兽医综合知识考试费(共4科: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每人每科51元,共计204元/人。 缴费方式 网上缴费,8月10日至14日共5天时间,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 湖南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陆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考务费标准 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2015〕307号),湖南考区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210元/人。 考务费缴纳时间 报考人员缴纳考务费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14日。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一经缴费,一律不退。 考务费缴纳方式 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入“自助平台”栏目,点击考试缴费功能,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用。完成网上缴费后的报考人员,可自行打印缴费情况单。 广西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陆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收费标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我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桂农业公告〔2018〕27号)核定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收取考试费用。兽医全科类考试(共4科)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合计240元。 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收取考试费用,考生可到报名时自主选定的现场确认地点领取收费凭据。 缴费时间:8月10—14日。 海南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兽医全科考生缴纳考试费184元。缴费时间为8月10日-14日,缴费地点为海南考区办公室和三亚考点办公室,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海南考区办公室地址:海口市兴丹路16号海南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指挥防控中心大楼1202房,乘车路线:可乘29、58、73路公交车到省农科院下车,咨询电话:0898-65333733;三亚考点办公室地址:三亚市西河东路教育巷02号D栋101房三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乘车路线:三亚汽车站后门乘4路公交车到港门村站下往前100米(山水云天大厦后面),咨询电话:0898-88360389。 重庆考区 考试缴费标准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149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3〕282号),我市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244元/人。 考务费缴纳时间 报考人员缴纳考务费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至14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务费,过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务费缴纳后,一律不予退还。 考务费缴纳方式 考务费实行网上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点击考试缴费功能,按规定交纳考务费。完成网上缴费后的报考人员,需领取缴费收据的,到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综合室打印缴费收据。 贵州考区 考试缴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103号)、《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黔价费〔2013〕236号)规定:兽医全科类考试每人每科56元,四科共224元/人。 缴费方式及时间: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于8月10日—8月14日进行网上缴费。 陕西考区 甘肃考区 青海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收费标准 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收费〔2013〕1335号)规定,我省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门考试科目61元(考试费50元、考务费11元),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4个科目合计每人244元。 缴费方式 考试费由各市州考点办公室代收,统一缴至省农业农村厅指定账户,并由省农业农村厅出具收费票据。考生缴费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14日,缴费地点为各市州考点办公室。未按期缴费将不能生成准考证,一旦缴费概不退还。 新疆考区 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8月10日至14日缴纳考试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不退还所缴费用。 缴费方式 2020年新疆考区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点击“自助平台”内的考试缴费功能,按规定缴费。考试费缴纳必须以考生姓名实名制一人一缴,未实名制缴费或未一人一缴造成考生信息错误而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如在规定缴费期间内,因突发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则需向当地考点办公室备案或咨询。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没有按时完成网上缴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重复缴费无法退款。 缴费标准 经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核定批准,收费标准:兽医全科类为219元/人(其中综合知识考试费204元,报名费15元)。 湖北考区 湖北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今年将继续沿用现场缴费方式,收费标准为200元/人【详见原《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情况的通知》(鄂牧医函〔2017〕26号)】。省考区委托各考点代收考试费。各地收齐考试费后,按省考区办提供的非税账户直接汇入省财政。报考人员可于8月3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人员,请于8月10日至14日携带身份证到其本人所选定的报名考点办公室进行现场缴费。 广东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根据《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农财发〔2016〕1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的标准,2020年广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取考试费用为每人224元(每科56元,共四科)。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应于8月10日-14日期间,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要求进行缴费。考试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浙江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3﹞255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浙江省考区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标准为200元/人。 报考人员缴纳考试费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14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过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不退还考试费用。 浙江省考区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入自助平台栏目,点击考试缴费功能,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四川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收费标准:依据四川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在四川考区报名并通过审核参加考试的人员,兽医全科类考试(共4科)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合计260元。 缴费方式: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入“自助平台”栏目,点击“考试缴费”,根据系统提示查询并获得缴款码信息后,通过网上支付或银行网点柜台进行缴费。 缴费时间:8月10-14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报名行为负责,考试费用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黑龙江考区 按照《关于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告》(黑农厅通告〔2020〕15号)规定:每人每科56元,4科合计每人224元。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10日到14日。 云南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审核通过的人员请于8月11至8月15日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网络在线缴纳考试费用。 根据云价收费〔2012〕113号和云价收费〔2013〕109号文件规定,云南省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用为184元(46元/科,共四科)。 宁夏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一)收费标准:考生须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用。每名考生须交考试费用兽医全科每科51元,四科合计204元。 缴费时间:8月10日—8月14日。 缴费方式:由考点办公室代收考试费用,考生一旦报名缴费后,概不退还考试费用。考试费用由考点办公室代收。 西藏考区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考生应根据《关于调整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14〕757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兽医全科类:共4科,每人每科51元,即每人204元。 2020年8月10日-14日,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到报名时选定的地点交纳考试费用,逾期未交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仅供参考,缴费前请先查阅当地最新缴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