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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东营区三家宠物医院涉嫌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各被罚款10000元

2023-11-01 511 返回列表

第一、东营春阳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涉嫌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案
  • 单位负责人:曲晓庆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东区农罚〔畜〕2023001号
  • 立案时间:2023年7月5日
  • 涉嫌违法事实:1、不能提供完整的兽药进销货台账;2、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 行政处罚依据:1、《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2、《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处罚决定:1、轻微,责令其立即改正;2、责令其立即改正,决定对违法单位处1 万元罚款。
  • 结案时间:2023年7月26日

第二、东营惠康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涉嫌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案

  • 单位负责人:王建朋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东区农罚〔 畜 〕2023002号
  • 立案时间:2023年7月5日
  • 涉嫌违法事实:1、不能提供完整的兽药进销货台账;2、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 行政处罚依据:1、《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2、《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处罚决定:1、轻微,责令其立即改正;2、责令其立即改正,决定对违法单位处1 万元罚款。
  • 结案时间:2023年7月26日

第三、东营区小宠当佳宠物店,无兽药经营许可证销售兽药、非法诊疗案件

  • 单位负责人:刘澄龙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东区农罚〔畜 〕2023003号
  • 立案时间:2023年7月13日
  • 涉嫌违法事实:1、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2、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 行政处罚依据:1、《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
  • 处罚决定:1、兽药货值金额两倍罚款8770元;2、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罚款3000元,共计罚款11770元。
  • 结案时间:2023年08月01日

第四、东营区文汇街道钻井宠物诊所,涉嫌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案

  • 单位负责人:陈家村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东区农罚〔畜 〕2023004号
  • 立案时间:2023年7月13日
  • 涉嫌违法事实:1、不能提供完整的兽药进销货台账;2、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 行政处罚依据:1、《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2、《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处罚决定:1、轻微,责令其立即改正;2、责令其立即改正,决定对违法单位处 1 万元罚款。
  • 结案时间:2023年08月02日
    来源: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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